去台湾需要什么证件 个人

去台湾需要两证一签:《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又称大通证)、个人旅游签注G签(贴在大通证第二页)、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要参与赴台个人游的游客,需要持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入台证”。

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由行个人旅游签注(G签),一般为15个工作日,时间以各地要求为准。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需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