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监管要点有哪些

摘要:由于开办旅行社的门槛比较低,很容易出现旅行社擅改行程或骗游客购物等,为了保证游客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了《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中规定,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最高罚50万,外国投资者可设立外资旅行社,国内旅行社可开展入境旅游业务,连续3年未受罚,质保金可减半等监管要点,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旅行社条例的设定原则吧。旅行社条例监管要点有哪些

1、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最高罚50万

针对目前旅行社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作了严格规范。首先,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其次,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否则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旅行社条例》还规定对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的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非因不可抗力改变合同约定行程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2、外国投资者可设立外资旅行社

《旅行社条例》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删除了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投资者条件的特殊要求,取消了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且规定,外国投资者除了可以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旅行社外,还可以设立外资旅行社。

3、国内旅行社可开展入境旅游业务

近年来,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大幅增加,现有国际旅行社的数量难以满足旅游市场需要,为此,《旅行社条例》统一国内游和入境游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程序,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后,可以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游业务。同时,还将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所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人民币150万元降为30万元,大大降低了入境旅游市场的准入门槛。

4、连续3年未受罚,质保金可减半

质量保证金制度对于督促旅行社依法履行旅游合同、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占用旅行社资金、增加经营成本等问题。为此,《旅行社条例》规定交纳质量保证金后,旅行社连续3年没有因为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监管部门应当将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减少50%。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补足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条例的设定原则

1、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4、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5、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