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去丹麦拍婚纱照,需要办理丹麦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申根-旅游签证即可。
如果申请人自己规划赴申根旅游行程而且未参加ADS旅游团,需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ADS(旅游目的地国协议)旅游签证:
为中丹两国签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协议》,使中国公民能够前往丹麦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
旅游目的地国协议,适用于团体签(最少5人包括领队),可以让中国团体游客在申根成员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天,并按预先安排的路线进行观光旅游。条件是,旅游团各团员必须***同出入申根成员国,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从进入申根国到离开申根国),整个过程都要以团队形式旅行。另外,参团的费用必须涵盖酒店和交通的费用,整个旅行是以总体参团价来报价。ADS旅行必须是由中国旅行社和丹麦旅行社一起协调定制的,这两类旅行社必须是经过丹麦驻中国使领馆和在哥本哈根的丹麦移民局***同授权认证过的旅行社。ADS签证由旅行社出面提交申请,而不接受个人的申请。请注意,做为正常的签证申请的一部分,使领馆在需要的时候会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文件,同时也有权要求随团的个人接受单独面试。
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
补充条款是为个人旅游而制定的。备案过的旅行社可以为个人递交个人旅游的签证申请。此协议为旅游目的地国协议团体签证的补充,所有的相关材料要求与旅游目的地国协议团体签是一致的。“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不要求有导游陪同。
申请丹麦旅游签证的所需资料
1、旅游团的成员名单,包括护照号码、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要求附有丹麦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2、详细的行程安排(丹麦文或英文),包括具体往返中国的航班信息,以及团队欲下榻的每一个酒店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抵离日期,和每个旅游点间欲采用的交通方式等;
由航空公司出具的团队往返(中国-欧洲某地-中国)机票的预订确认单(要求附成员名单);
3、旅游团领队姓名;
4、指定合作的欧洲旅行社的名称和具体的联络方式;
5、由指定合作的欧洲旅行社出具证明,确认旅游团行程安排中在欧洲的食宿交通安排将适用于每一个成员;
6、每个成员需提供:一份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亲笔签名,一张护照相片。
7、每个成员需持有:护照,及距失效日至少还有90天的有效签证,护照首页的复印件;
8、每个成员需持有:相应申根成员国境内的旅行保险(需和签证期限一致,不得少于30,000欧元,并承保任何紧急医疗处理或因医疗原因遣返回国的费用);
9、每个成员需提供:资金担保,即银行存款证明;
10、每个成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公司证明信(要求有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加盖公章,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需注明:
- 成员的职务
- 工资
- 准假外出证明
- 确认成员回国后,其工作关系不间断。
11、本条款所列1) – 5)项申请资料,需由备案的所属旅行社法人代表签名。请注意:
a. 所有申请材料都要有丹麦文或英文翻译;
b. 签证受理过程中,使领馆会根据需要,要求经授权的旅行社提供更多的资料或信息;
c. 使领馆会根据需要,要求个别成员前来面试;
d. 即使上述申请材料全部提交,使领馆也不保证签证申请会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