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腾冲做“活”非遗文化
近年来,腾冲市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充分挖掘和展示当地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传承和弘扬优秀乡土文化的工作融入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中,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带来全新气象,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洋溢出获得感和幸福感,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把握1个原则,让非遗文化“活”起来。建设中,腾冲市牢牢把握住1个“传承与保护”的原则,坚持在保护前提下进行开发,通过开发促进保护,使传美丽乡村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活”起来。
夯实2个基础,让非遗文化留住千年文脉。首先增强群众主体意识。尊重原住民知情权、自治权、参与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注重增加村民经济利益和尊4重维护村民文化权益作为保护利用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村民在保护开发中获取收益,让开发利用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增强保护自觉。其次全面普查摸清底细。利用半年多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古建筑、民族宗教、文化艺术、水利、田园风光、地质、林业、医药等八大类九个单项乡村特色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建立乡村非遗资源库和管理办法。
实施3大工程,让非遗文化造福乡村。一方面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资金,对各级文物古迹原样保护、修复,并根据各自特点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留住文脉并提升了群众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实施村落特色保护工程。总结提炼了腾越“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白墙灰瓦”传统建筑元素,制发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各自村庄非遗特色打造特色村落。再一方面实施村民增收致富工程。着力从基础设施建设、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三大方面不断改善人居环境,重塑乡村魅力和吸引力,提高群众致富增收能力,让古意盎然的美丽乡村既“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又“宜居、宜业、宜游”,让村民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经过多年努力,腾冲市和顺镇、界头镇分别被列为全国首批和第二批美丽宜居示范小镇,全市31个村被列为云南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62个村入选中国传统传统村落名录。2017年,腾冲市有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428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414万人次,实现收入17.8亿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0331元,增速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2016年,腾冲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全国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之一;2017年,腾冲再次列为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县(市)”,强力引领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