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的编制一般需要哪几个步骤?
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一般可分为六个阶段:
1.准备阶段
旅游区开发建设首先需要进行规划。旅游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规划的延续,是其战略目标和宏观布局的具体化,因而要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旅游发展规划的目的和思想。尤其是被列为重点的旅游区,更要优先规划开发,并保持与旅游发展规划的高度一致。一些还没有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地区,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也会提出优先开发某个或某些旅游区,就更需要先期进行规划,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开发建设。
旅游总体规划的准备阶段首先要落实规划的专业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政府及主管部门和开发者提供。其次要组织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规划小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城乡建设部门或风景区管理机构会同文物、环保、旅游、农林、水利、电力、交通、邮电、商业、服务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的编制,可委托国内有资质的规划、设计、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协助进行。要指定技术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汇总规划。”此外,还要准备必要的旅游区内详细二手资料,包括基础图件(1:5000—1:50000地形图、行政区图、外部交通图等)、历史沿革资料、地方志、基本地理资料(土壤、水文、地质、动植物、气候、地貌、人口等文字与图件)、各项其他规划资料(国土、城镇、农、林工业规划)、基础设施资料(交通、管线等)、原有的旅游规划文件、旅游文学作品(诗词、游记、散文)、政策法规等等。
2.调查评价阶段
这一阶段是收集一手资料,对二手资料进行补充、修正,并综合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对旅游地的基本情况和开发条件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首先是进行旅游资源调查。对旅游区的资源调查要比旅游发展规划中的调查详细得多,要求旅游医的绝大部分都被调查过,对于一些面积广大、条件恶劣的部分,可以借助遥感图协助调查,有条件的还可以用直升机来协助调查。要详细记录旅游区内的景点、景物,对一些重要的景点、景物还要进行拍照、摄像,制作幻灯片。
其次是环境条件调查,主要调查与旅游开发有关的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经济两方面。
自然环境有:(1)有关地震、断层、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2)有关水域特征,如水位、水温、水量、潮汐、泥沙量、凌汛、水质污染等;(3)有关气候特征。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冰冻、季节期、有害气体等(4)有关土壤、植被、水质、大气污染情况及污染源的状况等;(5)有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地方病、有害动植物等;(6)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仓库堆积、生活服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排污、放射性、易燃易爆、电磁辐射等状况。
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大致有如下一些内容:(1)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包括人口、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物资供应、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质等;(2)内外交通情况;(3)服务设施状况,包括游览、食宿、购物、文娱、医疗、邮政、银行、厕所等;(4)基础设施状况,包括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卫、污水处理、防灾安全设施等;(5)管理工作状况,包括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立法工作等。
最后是对区内旅游开发的可能性进行评价,这是旅游总体规划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旅游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评价要选用科学的方法,对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开发前景进行评估、鉴定,并分出等级。旅游区评价一定要进行对比分析,即与相类似的旅游区对比。这样既可以避免妄自尊大,造成过大的投资和不切实际的开发;也可以避免过低估计,得不到应有的效益。
3.编制规划大纲阶段
规划大纲主要解决的是旅游区发展的战略问题,包括旅游区的性质、类型、特色、目标市场、开发方向、范围大小等,这是在上一阶段旅游资源基本情况调查、开发利用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所得出的。规划大纲的主要任务是分析与论证,在国外被称为预先规划。
作为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战略问题,一般在旅游发展规划中已经明确,那么编制规划大纲的阶段可以省略,关于这一部分的内容可以纳入总体规划里。如果没有旅游发展规划的指导(即还没有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但旅游区的情况不是那么复杂,许多重要问题基本明确,也可以不做规划大纲,把这一部分的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参见附录一)只有当旅游区的情况比较复杂·地位比较重要,或投资比较大,如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投资大的人造景观等,则需要进行规划大纲的编制,要进行多部门、多学科、多专家的广泛论证。
为了保持规划的一致性,应尽可能由同一个规划小组来编制规划大纲和总体规划,否则可能会造成总体规划不能领会规划大纲的精神,同时也避免了由于多次调查、考察、论证所造成的成本增加,以及由于时间延长而造成机会的错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也没有要求单独进行规划大纲的编制,但首先要求明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实际上很多旅游区的规划并没有单独编制规划大纲,而是将其与总体规划结合在一起。包含有规划大纲内容的总体规划也可以称为“发展总体规划”。
4.总体规划阶段
经过评议、批准后的规划大纲,是总体规划的依据。总体规划是旅游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内容比较详细,涉及的面比较广。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说明文字和图件等)因旅游区的类型、等级、范围、位置(离城镇远近)、现状基础、服务对象、市场大小、开发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总体规划的成果表现为总体规划的说明书和图件。说明书内容一般要包含《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尤其是准备申报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但其他旅游总体规划说明书的内容可视旅游区的不同而不同,如城镇型旅游区规划,其中的住宿、饮食、购物、文娱、对外交通、邮电、银行、医疗等内容可以简单些,有的甚至可以不要;乡村型旅游区则要包含全部内容。
旅游总体规划的图件属于专题地图,按专题地图的要求来绘制,最好能制成彩色图。地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至1:25000。面积小的旅游区也可为1:5000的比例尺。
为了便于了解总体规划,还可以附录一些与旅游区有关的图片和历史资料。为了便于直观分析,有条件的可以按比例制作总体规划模型。
5.论证决策阶段
论证决策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论证是由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在进行短暂实地考察之后,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对各专题规划方案分别进行专业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供技术鉴定报告。规划小组根据论证的意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后的规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各有关部门进行安排,贯彻执行,负责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内容。
6.管理实施阶段
经过批准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严格管理,严格实施,保证旅游区的建设和发展能够顺利进行,并能够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管理实施主要是旅游区管理机构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管理机构要制定出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划的步骤、计划和措施。